农村小伙"姻缘"到?婚姻诈骗套路深!

  来源:环球网陈尚营2017-07-05
打印本文
核心提示:不久前,经过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安徽省潜山县警方成功打掉一个以王某某、余某某为首实施婚姻诈骗的特大团伙。该团伙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的短短4个多月内,在安徽省安庆市区、潜山县、怀宁县、岳西县等地疯狂作案14起,涉案犯罪嫌疑人16名,涉案金额20余万元。

不久前,经过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安徽省潜山县警方成功打掉一个以王某某、余某某为首实施婚姻诈骗的特大团伙。该团伙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的短短4个多月内,在安徽省安庆市区、潜山县、怀宁县、岳西县等地疯狂作案14起,涉案犯罪嫌疑人16名,涉案金额20余万元。

以为能"脱单",谁料碰到了组团诈骗

30岁的何呈隆(化名)家在安徽省潜山县城边的一个村子,家里条件一般。十多年前盖的两层小楼,现在已经略显破旧。

"我初中毕业就出去打工了,快三十了还没找到对象,家里人比较着急。"脸上总挂着笑容的何呈隆是个脾气挺好的人,去年下半年,邻村一个媒人王某某打听到这个消息,主动给他介绍岳西县的一个19岁女孩,说人很好,而且按照那边的规矩,彩礼钱还不多,让他去见个面。

"她父母、弟弟妹妹都在家,她说自己在电子厂上班,人看着确实也不错。"见面后何呈隆没有过多犹豫,告诉媒人愿意和女孩继续交往。王某某建议何呈隆趁热打铁,让女孩带着父母来"看家"。

潜山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人程一新告诉半月谈记者,"看家"是该县的一个风俗,两人如果要处对象,女孩第一次带家人到男孩家来做客,叫"看家",男方要给女方包红包。

当天晚上,女孩带着父母和弟弟妹妹到了何呈隆家。"我当时也很高兴,没想到事情这么顺利,女方来'看家',包红包是应该的。我给她包了2000元,一起来的家人和媒人各给了1000元。"

"看家"之后,何呈隆和女孩互留了电话、微信。"没事女孩就让我为她花钱,有两次还专门去合肥玩,给她买衣服。"何呈隆说,每次约好见面,她还会带着朋友一起,直至案发,两人手都没牵过。

一个月之后,媒人让何呈隆定亲。这一次女孩也没有拒绝,再次带着父母家人到了何呈隆家。何呈隆请来亲戚朋友作陪,在家里办了六七桌酒席,给女孩包了一个10001元的红包,寓意"万里挑一"。其他随行的女孩家人每人1000元,还给媒人包了4000元。

不过,定亲之后,女孩对何呈隆的态度突然冷淡了许多,而何呈隆也发现女孩似乎还和其他男孩在交往……不久之后,民警找到了何呈隆说他可能被骗了。"我算了算,各种花销加起来已经有三四万块钱了。"何呈隆说。

"除了名字是真的,其他都是假的"

何呈隆没有想到,自己倾心的女孩,原来只是一个"婚托",而女孩的父母弟妹也都是假的。负责侦办此案的潜山县公安局天柱责任区刑警队民警徐伟说,何呈隆一案中,女孩和所谓的"家人"名字是真实的,但身份都是假的。

徐伟介绍,为了骗取受害人信任和诈骗更多钱财,该团伙还会制造"突发情况",让受害人前去帮忙。与何呈隆处对象的女孩就曾以"外婆"生病为由让何呈隆前去探望。"去看病人不能空手,受害人除了带一些实物还要给钱,制造这种'突发情况'既能骗钱还能让骗局显得更加真实。"

不过,再狡猾的骗子也有露出马脚的时候。警方依法侦查查明,该系列婚姻诈骗案第一起案件发生在2016年11月期间,最后一起案件发生在2017年1月6日。截至6月8日,警方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有1人在逃。目前该案已移送公诉机关,追回的赃款已全部返还。

让骗子无机可乘

潜山县公安局局长蒋建中说,该案侦破前后历经两个多月,涉及多个地县。很多受害人来自农村贫困家庭,收入本来就不高,一下子被骗上万甚至几万块钱,压力非常大。该团伙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诈骗多名受害人,农村传统的婚恋观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助推"的作用。

第一,急。在一些农村家庭,父母觉得男孩子某个年龄段还不恋爱,结婚就有难度了;而当父母知道儿子谈恋爱了,恨不能这个月谈下个月就结婚。这种心理往往会被犯罪分子利用。第二,高。部分农村地区彩礼钱居高不下,迫使一部分家境不好的年轻人希望能通过其他方式找对象,减轻自身负担。何呈隆告诉半月谈记者,在当地农村,如果男孩娶媳妇,家里有套较为体面的房子是基本条件,除此之外,从"看家"、定亲、订婚到办婚礼等各个环节,一般需要花费20多万元。第三,少。受部分农村地区男女比例不均的影响,一些农村男青年存在不好找对象的问题。

专家建议,农村地区的社会组织可以提供更多的有针对性的婚恋服务,同时年轻人也应该提高警惕,多了解对方,多方打听核实对方家庭基本情况,避免上当受骗。(编辑:宇强)


 

免责声明:

1、本网内容凡注明"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315记者摄影家网所有,转载、下载须通知本网授权,不得商用,在转载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出于研究学习之目的,为北京正念正心国学文化研究院艺术学研究、宗教学研究、教育学研究、文学研究、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考古学研究的研究员研究学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涉及作品、图片等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看到后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