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和恶势力的嚣张日子到头了 最高检发大招惩治!

  来源:央广网佚名2017-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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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这项工作到底如何开展?最高检又有哪些要求?一起看看吧!

一、检察机关要重点打击哪些方面犯罪?

突出打击

采取贿赂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以及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致使其坐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快捕快诉,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严重侵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农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有组织有计划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对抗政府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

将打击矛头对准

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稳定、严重影响百姓安居乐业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

对于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欺压群众的,多次违法犯罪经有关部门教育处理后仍不改正的,构成犯罪团伙特别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置,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

二、除了打击犯罪,检察机关还要……

协助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对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指导监督,健全和规范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程序,确保把那些德才兼备、真正符合群众意愿的人员选进"两委"班子,防止有劣迹的分子把持基层政权。

对于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因干群关系、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移民搬迁、集体资产处置、村务公开、邻里纠纷和宗族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要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和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处理,避免矛盾激化,防止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员和势力利用。

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民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惩治、教育、预防、监督、服务等多元检察职能,多措并举,综合施治,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坚决铲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毒瘤"。

"村霸"太让人厌恶,看看这些事情吧!

2016年6月3日晚,山东济南天桥区村民刘向忠所在的房屋突然遭到30多人的打砸,刘向忠的儿子儿媳和租户被打伤。

刘向忠对媒体陈述,他的房子当年是置换安置房,没有手续,而新任的村干部认为是集体财产,将他告上了法院,被法院驳回了诉求,村委会不服,才打砸了他的家。当记者跟刘向忠一起找到负责此事的侯书记,侯书记说,法院的判决我不认,你拿不出手续,房子就是集体的。

有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服法院判决,可以上诉、申诉,怎么可以公然组织村里的保安对村民家进行打砸?

2016年8月22日,曾在镇政府内公然殴打记者,被网友称为"最牛村主任"的河北省定州市泉邱二村原村主任孟玲芬,被定州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5万元。其他同案犯分别被判处1-8年6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刑期;2名犯罪行为轻微的被告人被判处缓刑。

此案案发是在2015年8月24日,因自家树苗被毁,村民孟凡英联系河北电视台农民频道记者到该村采访,记者对村主任孟玲芬的反应始料未及。在采访过程中,孟玲芬等人突然对孟凡英进行殴打,并抢夺记者的采访设备。之后,又纠集人在大辛庄镇政府对记者进行围攻殴打。当天夜间,孟凡英家中遭到不明身份人员打砸,大门、窗户玻璃、汽车等被损坏。

法院经审理认定,孟玲芬犯寻衅滋事罪、滥伐林木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这么多罪名,"最牛村主任"的霸道可见一斑。

村干部变村霸,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分析认为:"村干部应该是为村里服务的,很多地区为了管理农民,就找了一些很强势的人。这些人能力是有,但他们的特点就是很厉害,老百姓都怕他们。我们在选择村干部的时候,如果就把能管老百姓作为前提条件,这样就偏离了村干部本身的意义。中央一再强调,老百姓当家做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但是,在很多地区,他们就理解为'民主民主,我要为民做主',他一个人说了算,没有很好地来落实村民自治制度,就助长了这些人的霸道行为。"

这次为了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检察机关可谓是卯足了劲儿。我们相信,在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的努力下,"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最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因为向媒体反映情况,村民被当众殴打;本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却纠集众人打砸胁迫;非法占用农用地、侵占集体财产,甚至运用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操纵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在某些地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给农民们正常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编辑: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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