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200本书抄成一部百亿播放量电视剧 法院:赔13万

  来源:每经网2019-05-10
打印本文
核心提示:2016年底古装剧《锦绣未央》点燃市场,随之而来的还有该剧原著被指抄袭200余部小说,一时间极为轰动。该剧开播2个月后(2017年1月4日),《锦绣未央》被诉抄袭系列案件正式立案。

图文无关(图片来源:摄图网)

  800多天,于普通人而言,不过是白驹过隙;但对这群特殊的人:12个作者、60位编剧、9位律师以及近百名志愿者来讲,却是2万多个小时的煎熬。

  2016年底古装剧《锦绣未央》点燃市场,随之而来的还有该剧原著被指抄袭200余部小说,一时间极为轰动。该剧开播2个月后(2017年1月4日),《锦绣未央》被诉抄袭系列案件正式立案。

古装剧《锦绣未央》由唐嫣、罗晋主演(图片来源:东方IC)

  在翘首等待了2年多后,近日《锦绣未央》侵权首案终于迎来了第一份“捷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网文作者沈文文诉电视剧《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周静及当当网侵害著作权纠纷首案进行宣判,认定《锦绣未央》侵权成立,合计判赔13.65万元。

  然而,这只是《锦绣未央》被诉抄袭系列案中的一起,还有11个案件在等待审判……维权过程中经历了哪些坎坷?胜诉的关键是什么?为此,每经影视(微信号:meijingyingshi)记者采访了从早期就支持该案起诉的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中国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余飞,以及负责统筹案件的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国华。

  60位编剧众筹助12位作者起诉

  《锦绣未央》被判抄袭成立

  涉嫌抄袭200余本小说,多达2000余万字的《锦绣未央》,从2016年9月到2017年2月,先后被沈文文、张之帆、傅世瑾、程云峰等在内的12位作者陆续起诉,堪称有史以来抄袭比例和维权规模最大的侵权案件。

  王国华告诉每经记者,5月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依法对“沈文文诉周静及当当网案件”公开宣判。被告周静侵权成立,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之内赔偿原告沈文文经济损失12万元及维权开支1.65万元,共计13.65万元。同时,被告周静还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被告当当网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销售。

《锦绣未央》“首案”判决书 图片来源:每经影视获王国华律师同意后发布

  至此,为期2年多的《锦绣未央》侵权首案迎来了第一份“捷报”。

  “胆子太大了,抄袭了这么多,这是前所未见的现象,一定要制止!如果连这次都放过了,以后没人再愿意搞创作,直接把别人的作品拿来拼凑就行了。”余飞在接受每经记者采访时十分感慨,他直言,不管赔偿的钱多还是钱少,“关键在于主流声音,从法律层面来讲,认定(《锦绣未央》)这是不正当的、抄袭的。”

  本次案件的胜诉,是作者和编剧间的一次跨界联手。众所周知,网络文学侵权案大多需要经历较长时间,有些官司一打就是几年。在这漫长路上,资金的支撑尤为重要。

  每经影视(微信号:meijingyingshi)记者了解到,为了保证陆续加入起诉的12名作者有充足的经费,编剧汪海林和余飞带头发起了众筹。“我们先后进行了三次众筹,有60位编剧参与进来,合计筹得21万余元。”余飞回忆道。

  《锦绣未央》首案宣判

  律师估算每千字赔付4000元~5000元

  作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苏醒、编剧团队的鼎力相助、近百名志愿者的加入,这些都为《锦绣未央》被判抄袭提供了强大助力,而案件最终胜诉,还离不开关键的一环——律师。

  “本案最大难点在于定性和取证,需要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王国华向记者表示,认定《锦绣未央》是否构成抄袭的难度较大,“12个系列案件,涉及2000多万字的超大体量。对比过程中,不仅要阅读被侵权的纸质版小说,还要去看网络版小说;将语句、情节、人物设置等一一对比、排查。”

《锦绣未央》“首案”判决书中部分抄袭证明图片来源:每经影视获王国华律师同意后发布

  为了在有效时间,获得更多证据,王国华挑起了《锦绣未央》被诉抄袭系列案的“大梁”,由他牵头组建了一支阵容豪华的律师团:三大律师事务所、9位律师、十多位助理。“在中国知识产权维权历史上,如此庞大的律师团队参与到一系列的维权工作中,还属首次。”王国华笑言道,最终向法院提供的抄袭证据堆叠达2米多高。

  “中国是网络小说在全球发展最迅速的国家,数量非常惊人。光阅文集团,就储备了上千万部小说。”余飞特意向记者强调,古往今来,我们从没有写过这么多小说,以前发表的渠道有限,而现在全部能在网上刊发。“所以,大家一定要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尽管互联网发展迅速,网络侵权现象屡禁不止,不过也有好转迹象。据艾瑞数据表明2017年中国网络文学整体盗版导致行业损失约超74亿元,2018年中国网络文学整体盗版损失规模为58.3亿元,相较2017年降低了21.6%。

  “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提高了,更尊重创作;与此同时,维权机制也越来越畅通,不仅有司法途径,还可以通过行政手段,比如向版权执法部门进行投诉等,公众的渠道、空间越来越大。”被业内誉为“专家型知识产权律师”的王国华对行业这些年发生的变化非常熟悉,他欣喜地看到,权利人取得的维权收益也越来越高。“《锦绣未央》的首案宣判是按照较高的判赔标准来确定的。我们估算了一下,每千字达到了4000元~5000元的赔付。这超过了通常确定的判赔标准,说明司法保护力度在加大。”

  不过,更好地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还需要更多原创者的觉醒。“作者自身要有主动维权意识,这样才能很好地净化市场、规范版权交易秩序,进而促进整个知识产权市场的规范。”

(编辑:爱娣)



抄200本书抄成一部百亿播放量电视剧 法院:赔13万


 

免责声明:

1、本网内容凡注明"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315记者摄影家网所有,转载、下载须通知本网授权,不得商用,在转载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出于研究学习之目的,为北京正念正心国学文化研究院艺术学研究、宗教学研究、教育学研究、文学研究、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考古学研究的研究员研究学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涉及作品、图片等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看到后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