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寿县公安局:所队联手快速破获一起故意伤害案

李军泽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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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凌晨一点钟,一男子浑身是血跑进派出所2019年8月4日凌晨一点左右,寿县公安局迎河派出所李所长还在办公室加班整理白天的征兵政审资料。突然楼下传来一阵叫喊:“民警!民警

凌晨一点钟,一男子浑身是血跑进派出所


2019年8月4日凌晨一点左右,寿县公安局迎河派出所李所长还在办公室加班整理白天的征兵政审资料。突然楼下传来一阵叫喊:“民警!民警!救命!救命!……”李所长急忙赶到楼下,只见一名光着上半身的男子浑身是血站在院内。李所长赶到该人身边时,这名男子已经顺着墙坐在了地上,手捂着肚子,身上、手上和地上都是血。仔细一看,此人的胸部、腰部创口密布,右手虎口处血肉模糊,特别是左腹部有一道半尺来长的创口不停地向外涌出鲜血。狰狞的伤口周围筋肉外翻,可以隐约看到腹内的脏器蠕动。


警情不一般,民警们遇事不慌处置得当


事发时正值礼拜天,只有李所长和副所长刘浏两位民警在所值班。李所长经简短询问得知:报警人叫余某兵,血型B,是迎河街上做防水工程和足道的余某元用宝剑砍的。李所长当机立断,召集刘浏和三名辅警分工到人,各司其职,救治伤员、抓捕犯罪嫌疑人同步进行。李所长当即拨打120和迎河卫生院史院长电话,呼叫救护车支援。眼看伤者失血过多,可能造成失血性休克致死,刘浏找来干净的毛巾折叠成块堵住余某兵的腹部的创口,再用绷带将毛巾紧紧系住。辅警余先涛帮助压按毛巾止血,并不停的和余某兵说话,让其保持清醒,防止其陷入昏迷状态。李所长带领熟悉余某元本人和其住处的辅警杨辰晨、刘洋驱车前往抓捕嫌疑人。当行至迎河镇商贸城街道“有家烧烤”门口时,一辆黑色轿车与警车相向而过。眼尖的杨辰晨一眼认出这正是余某元的车子。警车紧急折回头,追至迎河东风支渠大坝截停该车,从车内成功抓获余某元。将余某元带回派出所时,120救护车也赶到了现场。民警们协助医护人员将余某兵抬上救护车,并告知随车医生伤者的血型,为后面的抢救节约时间。李所长留下了随车医生的手机号码,以便随时了解伤情状况。


120救护车呼啸而去,公安机关的战斗才刚刚拉开序幕。经过突审,余某元交代了事情经过和凶器所在位置。李所长和刘浏带着余某元家属(作为见证人)当即赶至余某元的住处,从客厅吧台上提取了一柄剑身血迹斑斑的宝剑,全程录像,拍照固定。民警随后又赶到案发现场——余某兵的住处,交代房东务必保护好现场,不得让任何人进入,等待天亮后公安人员勘验现场。

经过对余某元的口头盘问,李所长了解了相关证人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后,立马安排人员四面出击,连夜将相关证人找到派出所固定证人证言。鉴于受害人可能构成重伤害甚至死亡,李所长向本周值班的陈西学局长电话汇报了简要案情,请求支援。在陈局长的安排下,刑警大队闫双平、周涛、许欢、刘宏等侦技人员连夜赶至迎河派出所就地开展工作。


至此,时针指向04:00。


制止事态、救助伤员、初查案情、抓捕嫌疑人、提取凶器、保护现场、调查取证……完美完成!


经医院诊断,余某兵被确诊为多发砍伤:左胸、左上腹、左侧腹、左手、右手等都有创口,最长创口达21.5cm,体表创口累计长度达40cm以上。


当日下午,余某元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冲动是魔鬼,酒后争吵叔侄大打出手


经讯问,行凶男子名叫余某元,32岁,迎河镇常圩村人,经营建筑防水工程和“承源足道会所”生意。受害人余某兵,男,36岁,霍邱县潘集镇人。两人系远门叔侄关系。据余某元交代:两人已有十几年的交情。今年6月份,余某兵离婚后,只身前来迎河投靠他。余某元为这位族叔安排了住处,并带着他一道做防水工程。


谁知在之后的相处共事过程中,两人渐渐发生了一系列的不愉快。先是这个余某兵行为不检,和余某元的一名女员工关系暧昧。余某元讲过他多次:别人是有夫之妇,莫给我带来麻烦。谁知余某兵依然我行我素,不知收敛。在工地施工过程中,余某兵自恃长辈,拈轻怕重,偷奸取巧,不听余某元的安排。


8月3日下午,余某元带着余某兵等四名工人在涧沟镇做防水。晚上,余某元自带饭菜酒水在工棚内请工程总承包人潘总几人吃饭。席间,因为工地上还有一点“尾活”要处理。余某元就安排几名工人先干活,后吃饭。其他三名工人遵命而去,余某兵却自顾喝酒,老神在在。余某元见他不听安排,一时气急就埋汰了他几句。谁知余某兵自恃是长辈,在外人面前被小辈数落,自感落了面子,就和余某元当场吵了起来。一场酒局不欢而散。


叔侄二人各怀不满,当夜23时30分许回到了迎河商贸城街道。刚到家门口,余某元巧遇外地老友小谷一行。“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没说的,干酒!几人就到附近的“迎河烧烤”干起了扎啤。烧烤结束,几人回到余某元家客厅内喝茶聊天。期间,叔侄二人底火未息,新火又起。两人又争吵起来。余某元一气之下,打了余某兵一拳。余某兵毫不相让,老拳相向。叔侄二人打作一团。余某兵身高马大,体重二百有余,拳头势大力沉。几个回合之下,余某元招架不住,身上落了几拳,明显吃了亏。在场诸人纷纷拉架,余某兵就回到了迎河中学对过的住处不提。


“捣巧”(得了便宜)的余某兵走了,这边余某元坐在自家越想越生气:你余某兵身无分文,走投无路投奔于我。我管吃管住带你挣钱对你可谓不薄!谁知你不知好歹屡次三番与我作对。这且不提,刚刚想教训他一下出气谁知竟然干不过他,害我丢人又跌份!是可忍孰不可忍!这口气我必须出掉!想到这里,他起身进到办公室,把平时用来辟邪的龙泉宝剑拎上,就要出门。要出大事!一旁的妻子时某仿见状,哭喊着上前抱住余某元的大腿,无奈力小,被其挣脱。见余某元手持利剑,势如疯虎,小谷等人也不敢近身。余某元出门直奔余某兵住处而去。时某仿、小谷等人恐怕出事,尾追在后。


余某兵回到住处正欲安歇,突然隐约听到时某仿在外边叫喊:“阿老叔!你赶紧走吧!余某元拿刀来了!”因为听不太真切,余某兵就从屋里出来看看是怎么回事,正好和上到二楼的余某元遇到楼梯口。说时迟那时快,余某元二话不讲,上前用宝剑径直照余某兵身上劈头盖脸砍去。余某兵情急之下,用右手抓住剑刃,却被余某元抽出,右手虎口险被割断。余某元又照余某兵身上砍了几下。余某兵死命推开余某元后,下楼夺路而逃。余某元追撵至自家足道店门口方才作罢。余某兵径直跑到迎河派出所报案。目前,经淮南矿二院治疗,余某兵已脱离生命危险。


正所谓:“打得过坐牢,打不过住院”。警察蜀黍奉劝各位公民:千万不要冲动,千万不要打架,千万不要违法犯罪。(寿县公安局 李军泽)


责任编辑: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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