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第一个!中牟这个村搞起土地股份制合作经营

  来源:豫网2019-04-09
打印本文
核心提示:郑州第一个!中牟这个村搞起土地股份制合作经营


 这几天,中牟县官渡镇孙庄村组织村“两委”及党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其中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的内容,更加坚定了孙庄村加快发展集体经济的信心和决心。

总书记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发挥自身优势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村两委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决定摆脱联产承包责任制,由单干变为集体合作,走集约化,规模化,市场化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成功唤醒了农村特有两大资源“土地资源、劳动力资源”开展土地股份制合作经营,激活了乡村振兴内生活力。巩固和完善了村内的基本经营制度。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群众与集体产权权能。带领全体村民走全民入股股份制合作经营的路子,有效统一了绿色发展理念。我们目前做法是:群众以:土地、劳动力、机械、资金、人才入股。全体村民与集体形成为“利益和命运共同体,”充分调动村民的生产积极性和责任心。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内涵。

3.jpg

12.jpg

这不,今年孙庄村又启动了二期规划,准备种植软枣猕猴桃、冬枣等作物的种植面积。填充采摘果园软枣猕猴桃、冬枣的空白。为中牟新城全力打造“奥兰多”文旅产业集群,营造规模化采摘果园,为游客增添采摘乐趣。增强孙庄村多元化经营新模式。

4.jpg

2018年11月30日,孙庄村的305户入股村民领到了首笔共120万的分红款,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摇身一变成了股东。

孙庄村在第一期土地整合中,全村805户村民中305户入了股,集中1800亩土地,变身成股东。建档立卡贫困户孙小国拿着分到的11160块钱,他笑着说:“当时,我入股园区六亩地,种的是有机蔬菜,今年效益可好。想不到我也成了股东。”和孙小国一样高兴的还有村里的304户入股村民,这次大家一共领到了120万元的分红。

2.jpg

5.jpg

11.jpg

10.jpg

7.jpg

6.jpg

在孙庄村绿意盎然的田地和鳞次栉比的蔬菜大棚里,西红柿、辣椒、西瓜、油麦菜、菠菜、荆芥、面条菜等喷红吐绿。因为这些绿色无公害蔬菜采用了最新的农业技术,建立了现代化的质量监测体系,销售非常好,不时可见一些采购车在村里穿梭。辅仁药业采购员刘恒说:“每天我都来采购,一般就是上千斤的蔬菜采购量,也就是三万块钱。口感,像这个黄瓜确实清甜,没有农药残留的味道,我们自个儿吃的放心,拉回去技术人员都说好。以后会加大采购量。”

9.jpg

农药残留检测

在园区内安装了农产品环境监测网络。孙庄村通过规模化管理,开展了节肥节药行动。做到了农产品原产地追溯和质量标示。通过统一管理,安全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生产的有机蔬菜、瓜果供不应求,不但让老百姓吃上安全放心的农产品,还让群众收入大大提高,同时也给后代留下了健康的土壤,因为没有健康的土壤就没有人类的未来。

多年来,孙庄村一直坚持种植大蒜、玉米等传统农作物为生,这让村民陷入了“赚三年、赔三年,不赚不赔又三年”的困境。“穷则思变”孙庄村决定走土地股份制改革道路,开办农业合作社。孙庄村工作人员说:“想致富必须走集体形式,把所有地集中在一起,搞产权制度改革,因为集体经济具备规模化和品牌化的一些因素,带来的利润比传统的模式要好的多,咱现在一个棚能收入五六万元。”

作为郑州市首个土地股份合作经营改革试点村,孙庄村积极探索“三变”改革,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开始发展高附加值的有机蔬菜和生态水果种植。

村民孙玉和现在也成了拿“三金”的农业工人,他说:“我入了三份股,一份是土地股,有八亩地;我还有人工股,每月三千;还有资金入股,到年底下来能有七八万块钱,比种蒜好的太多了。”

孙庄村民变股东进行分红这在郑州还是第一次。郑州市农委农经处处长朱明坤说:“这种模式适合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下一步我们将在全市引导推广。”

14.jpg

15.jpg

16.jpg

省市县领导关怀

致富路上,孙庄村就是让农民成为村集体经济的主体。劳动力入股通过分工到人、责任到人等方式,鼓励村民多劳多得。合作社还将每个棚的产量和收入进行常态化公示,把账目晒在阳光下。村党支部书记这样肯定地说:“2018年年底村民每亩分红1860元,2019年葡萄和桃进入盛果期加上冷库,一亩地分红大约会达到八千元左右,群众的日子也会越过越红火,将来走向真正的职业化农民。”。坚决发挥好基层党组织作用,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指导下带领全村加快转型、延链补链、产销衔接,加快实现新型职业化农民的转变。

(编辑:守城)


郑州第一个!中牟这个村搞起土地股份制合作经营



 

免责声明:

1、本网内容凡注明"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315记者摄影家网所有,转载、下载须通知本网授权,不得商用,在转载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出于研究学习之目的,为北京正念正心国学文化研究院艺术学研究、宗教学研究、教育学研究、文学研究、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考古学研究的研究员研究学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涉及作品、图片等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看到后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