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抢劫团伙终审获刑:发招嫖卡设局"仙人跳"

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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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印制招嫖卡片后,19岁的杜某与招嫖人员联系后,由其同伙带领各组人员与冒充卖淫女的未成年人进入酒店房间,威胁殴打招嫖人员,抢劫财物,七成非法所得由杜某占有。昨日,西

印制招嫖卡片后,19岁的杜某与招嫖人员联系后,由其同伙带领各组人员与冒充卖淫女的未成年人进入酒店房间,威胁殴打招嫖人员,抢劫财物,七成非法所得由杜某占有。昨日,西安市中院对这个恶势力抢劫犯罪集团作出终审裁定。

杜某等9人均来自周至县和旬邑县,大多为“00后”,19岁的杜某是他们的“老大”。

碑林区法院一审认定,2018年9月,杜某策划、提起在碑林区、莲湖区等一定地域内,以酒店住宿人员为犯罪对象,以提供色情服务为诱饵,劫取他人钱财的犯意。杜某纠集苟某、荣某并与其共谋,进而他们又纠集师某、马某、樊某及马某某(女,作案时未成年,另案处理)等多人。杜某向部分被告人传授了具体犯罪方法,分组进行作案。

杜某印制了招嫖色情卡片,并通过卡片上的微信和电话,由杜某与招嫖人员统一联系,然后将招嫖人员所在酒店及房间号等信息告知苟某或荣某,由苟某、荣某分别带领各自的人员及冒充卖淫女的马某某等人,以提供虚假色情服务的方式,进入房间后对招嫖人员进行威胁、殴打,劫取其钱财。杜某要求所有成员将劫取的财物统一上交,再由其统一管理和分配,规定由其本人占有非法所得的70%,其余30%由其他被告人和成员进行分配。为恐吓、制服被害人,杜某还购买了电警棍、辣椒水等作案工具,分发给苟某和荣某。

除了刘某外,杜某等人在多次共同犯罪中,形成恶势力抢劫犯罪集团。

判决显示,9名被告人分别结伙实施抢劫作案7起,劫取8名被害人财物总计54526元及手机2部、戒指1枚(均无法估价),并致伤一名被害人达轻伤二级。8名被害人中少的被抢数千元,最多的被抢了2.6万余元和手机、戒指。

2018年12月,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苟某等其余8人分别被判处13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杜某等5人不服,提出上诉。

昨日,西安市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安康:征地起纠纷棒打村民31人被宣判

几十名穿着迷彩T恤的男子,手持棍棒追打村民。2018年5月24日,发生在安康市汉滨区刘家沟社区的征地冲突致16名村民受伤(华商报2018年5月26日A6版报道)。3月29日上午,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对参与此事的肖某某等29人恶势力犯罪案公开宣判,对涉案29人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6年6个月至1年5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当天下午,法院还对两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宣判。

几十人着迷彩T恤 持洋镐把打人

2018年4月20日,汉滨区刘家沟社区移民搬迁项目正式开工,施工5天后,受到李家嘴村部分村民的阻挠,5月24日,施工方与村民在沟通相关情况时发生冲突。

对于冲突原因,汉滨区政府在通报中称,工程开工前,江北办事处刘家沟社区建设指挥部通过各种形式对征收政策标准等内容进行公告公示,多次到村入户宣传政策。个别群众以土地面积争议等为由多次阻工,5月24日,施工方再次组织施工,与李家嘴村2组部分群众发生冲突。

冲突中,几十名身着迷彩T恤的男子手持洋镐把殴打村民。村民提供的视频显示,这些男子见人就打,甚至还夺过妇女抱着的孩子撂到地上,殴打妇女。

案件发生后,安康市、汉滨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21人曾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肖某某负责刘家沟社区建设项目“三通一平”的施工。在部分土地未征完的情况下,肖某某于2018年5月23日晚召集许某等5人商议施工问题,商议过程中,肖某某指使许某等3人纠集人员,统一着装,准备在次日早上强行开工。当晚,许某购买了50件迷彩短袖。5月24日早上,张某购买了30根洋镐把前往工地,纠集的30余人陆续到达现场并更换迷彩短袖。被告人欲强行施工期间与村民发生冲突,许某等人持洋镐把或徒手将16名村民打伤,其中4人轻伤,1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某指使许某等多人参与了2018年5月24日寻衅滋事犯罪。此外,在案人员中有21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其中被告人王某等人曾多次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且被告人王某、陈某某分别又因寻衅滋事犯罪数罪并罚,被告人黄某某又因故意伤害犯罪数罪并罚;被告人张某某、何某某相互纠集于2014年9月因一起寻衅滋事分别被刑事拘留、行政拘留。

2018年5月24日,被告人许某、王某等人受被告人肖某某指使,在商议结束后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纠集30余人统一着装、持械参与犯罪,致多名村民受伤,其犯罪行为不仅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在一定区域内给人民群众造成心理恐慌,影响其生产生活,而且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伤害后果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具备恶势力的一般本质特征,从“打早打小”角度出发,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依法从严惩处,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及套路贷,两股恶势力犯罪团伙欺行霸市,为祸一方。3月29日,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了两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对涉及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罪名的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5年至1年3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伟、罗某林、罗某国、罗某星、罗经某以亲情为纽带,为了家族利益,长期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其中实施寻衅滋事犯罪3起,敲诈勒索犯罪3起,开设赌场犯罪1起。

3月29日,商州区法院一审宣判,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对被告人罗某伟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被告人均因开设赌场罪等,分别被判处2年6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或退赔违法所得。

被告人程某某、刘某、陈某、陈某犯寻衅滋事罪一案,经法院查明,2017年12月26日,经程某某团伙审查,同意向郭某放款8000元,实际借给郭某5800元,郭某按照程某某等人的要求出具12480元收条和借条各一张,每周还款780元,分16期还清。因郭某未按时支付欠款,程某某伙同刘某、陈某、陈某某驾车至郭某家中,用胶水将其家中门锁堵住,用事先准备好的红色喷漆在门上喷绘“还钱”字样。程某某团伙还曾向惠某、张某等20多人放款,均采取暴力手段催款。

法院审理认为,四被告人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3月29日,商州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程某某有期徒刑2年8个月,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5个月至1年10个月,并没收其作案工具。

3月29日,商州区法院扫黑办主任、刑事审判庭庭长刘远尧介绍,这次一审宣判是商州区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次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的集中宣判,有力推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编辑:王俊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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