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通知》 优化科研管理 提升科研绩效

  来源:人民日报2018-07-25
打印本文
核心提示: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充分释放创新活力,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激励科研人员敬业报国、潜心研究、攻坚克难,大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多出高水平成果,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做出更大贡献。《通知》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优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加快完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推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赋予科研人员和科研单位更大科研自主权,科研人员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申报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技术路线,将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的其他科目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项目承担单位。

二是完善有利于创新的评价激励制度。优化整合科技领域人才计划,切实精简人才“帽子”,开展科技人才计划申报查重工作,不得将人才“帽子”同物质利益直接挂钩。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集中清理,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对承担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团队负责人及引进的高端人才实行年薪制。

三是强化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实行科研项目绩效分类评价,加强项目关键环节考核,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四是完善分级责任担当机制。建立单位主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为高校和科研院所分担责任机制,减少对科研活动的审计和财务检查频次。强化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主体责任,完善鼓励法人担当负责的考核激励机制。

《通知》提出,要在教育部直属高校和中科院所属科研院所中选择部分创新能力和潜力突出、创新绩效显著、科研诚信状况良好的单位开展“绿色通道”改革试点,包括开展简化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扩大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科研机构分类支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等试点工作,并加快形成经验在全国推广。

《 人民日报 》( 2018年07月25日 03 版)

(编辑:鑫果)

 

免责声明:

1、本网内容凡注明"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315记者摄影家网所有,转载、下载须通知本网授权,不得商用,在转载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出于研究学习之目的,为北京正念正心国学文化研究院艺术学研究、宗教学研究、教育学研究、文学研究、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考古学研究的研究员研究学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涉及作品、图片等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看到后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