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委会推动40条互联网领域“霸王条款”整改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陈晓莹 记者李青山202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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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广大消费者熟知的“霸王条款”,即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在日常消费生活中屡见不鲜。11月15日,记者从广东省消委会获悉,针对互联网领域“霸王条款”突出问题

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陈晓莹 记者李青山)广大消费者熟知的“霸王条款”,即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在日常消费生活中屡见不鲜。11月15日,记者从广东省消委会获悉,针对互联网领域“霸王条款”突出问题,今年5月该会深入开展“挑战互联网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消费潜规则”活动。最终确定个人信息类、游戏类、其他类等三类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40条,向29家涉及发布不公平格式条款的互联网企业发送《劝诫函》。

为确保活动公平公正、专业权威,广东省消委会成立了由司法检察机关、行政执法部门、法律专家、律师等各界代表组成的专家评审小组,对由专业律师团队、各级消委会及消费者搜集提供的数百条互联网消费领域不公平合同格式涉嫌条款,进行分类整理、分析点评、论证研讨、专业评审,最终确定个人信息类、游戏类、其他类等三类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40条。

其中,个人信息类11条,涉及未经授权跨境传输、随意共享、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免除信息删除责任、免除信息安全保障责任、限制消费者对自动化决策的知情权等。网络游戏类14条,涉及免除游戏运营企业补偿赔偿、公告通知、保障虚拟财产安全等责任,排除或限制消费者在不活跃账号、涉嫌违规行为处理等方面的知情权、财产权以及获得赔偿的权利。其他类15条,主要涉及指定管辖、限制赔偿时间和金额、限制退换货权利等方面。

据广东省消委会介绍,“挑战消费潜规则”是广东省消委会坚持多年开展的广东特色维权监督活动,至今已连续开展13年。根据“揭露、监督、促改并重”的活动原则,按照“指导整改、推动规范、加强监督”的目标要求,广东省消委会向29家涉及发布不公平格式条款的互联网企业发送《劝诫函》,指出发布的格式条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得到绝大多数相关企业的积极响应和认真反馈。其中20家企业按时提交了整改方案并基本整改到位,体现了这些企业较好的法治意识及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态度,也显示出本次挑战消费潜规则活动取得显著效果和实实在在的成效。

但是,还有少数企业对消费者组织的监督活动消极对待,北京流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游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力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多益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经多次催促至今未回复整改情况,还有天津青云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酷得少年(天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猗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瞰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家企业因地址虚假、无人接电话而退件,而北京豆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则明确拒绝收函。

广东省消委会希望广大互联网企业提高法制思想,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念,严格落实《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遵循公平诚信原则制定格式合同,并采取合理方式尽到提示说明义务,不得通过技术手段变相强制消费者同意格式条款。并表示将持续跟进相关问题监督,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广东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合同意识和维权意识,全面了解所签订的格式合同,遇到“霸王条款”要敢于向提供方主张无效,必要时可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进行维权。

(责任编辑: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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