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起公积金贷款调整为“认房不认商贷”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胡宁2023-10-31
打印本文
核心提示: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0月3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宁)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发布最新通知称,2023年11月1日起,家庭名下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0月3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宁)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发布最新通知称,2023年11月1日起,家庭名下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这意味着,北京公积金贷款将执行“认房不认商贷”。

 在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也同样执行此标准。最新通知提到,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的;或在北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2次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北京明起公积金贷款调整为“认房不认商贷”

 该中心表示,这一优化措施的出台,是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体现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互助性、普惠性。根据现行政策,除公积金贷款明显比商贷利率更低外,认定为首套住房之后,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二套房贷提高一倍,有利于更好满足居民住房需求。

 此外,该中心在政策解读中提示,按照现行政策,借款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全国范围内不能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对于离婚一年内的借款申请人,按原政策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离婚未满一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编辑:月儿)


北京明起公积金贷款调整为“认房不认商贷”

 

免责声明:

1、本网内容凡注明"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315记者摄影家网所有,转载、下载须通知本网授权,不得商用,在转载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315记者摄影家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出于研究学习之目的,为北京正念正心国学文化研究院艺术学研究、宗教学研究、教育学研究、文学研究、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考古学研究的研究员研究学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涉及作品、图片等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看到后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