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份司法文明指数排名:浙江第一,湖南司法腐败遏制满意度低

  来源:腾讯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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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湖南以67.1分在各省份中排名垫底。其“司法腐败遏制”等3个一级指标均排名垫底,还在“警察远离腐败”“检察官远离腐败”“法官远离腐败”“法律职业人员遵守职业伦理道德”“当事人享有获得辩护、代理的权利”等6个二级指标中排名垫底。

湖南以67.1分在各省份中排名垫底。其“司法腐败遏制”等3个一级指标均排名垫底,还在“警察远离腐败”“检察官远离腐败”“法官远离腐败”“法律职业人员遵守职业伦理道德”“当事人享有获得辩护、代理的权利”等6个二级指标中排名垫底。

司法文明是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指示器。对各地司法文明状况进行客观评价,对于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10月18日,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发布了《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2019》(下称报告),这是2014年以来连续第六年发布年度报告。

报告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对2019年全国31个省份的司法文明指数进行了评估,浙江从2018年的第18名跃居第一,曾经四次排名第一的上海市居第9名,湖南排名垫底。

从整体上看,31个省份的得分均未达到“良好”水平,但几年来总体得分稳步提升,平均分从2015年的64.5分提升到2019年的70分,进步明显,且31个省份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分差只有5.4分,同比缩小。

“中国司法文明指数”(China Justice Index)是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开发的一种法治量化评估工具,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本地司法文明状况的满意度,为全国各地加强司法文明建设提供一面可供自我对照的“镜子”。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是教育部、财政部2013年第一批认定的“2011计划”14个协同创新中心之一。自2019年开始,“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纳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计划。以中国政法大学为牵头高校,吉林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为主要参与高校,并联合了各级司法机关和法律行业组织等38个国内协同单位,以及16个国外协同机构。

司法文明指数总体稳步提升

报告显示,2019年,31个省份的司法文明平均得分为70.0分(满分为100分),与2018年平均得分69.3分相比,提高0.7分。

(中国司法文明指数五年发展轨迹2015-2019)

“近年来的评估中,各地平均得分虽然在个别年份有所波动,但整体上呈现稳步上升趋势,说明各地司法文明建设取得了较长久的成绩。”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课题组首席专家张保生说。

18个省份的得分在平均分(70.0分)及以上,包括:浙江、重庆、四川、江苏、内蒙古、湖北、山东、广东、上海、江西、北京、西藏、河南、新疆、吉林、安徽、天津、宁夏,其余13个省份的得分均在平均分以下。

(2019年各省份司法文明指数总分排名)

司法腐败遏制满意度低

司法文明指数共包括10个一级指标。其中,“司法公开”已连续多年得分最高(75.9分),“司法腐败遏制”得分最低(66.501分),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其满意度较低;“法律职业化”得分倒数第二(66.530分),反映了司法改革的成效还不够明显。

(司法文明指数一级指标得分情况分布图)

调查数据显示,“司法腐败遏制”一级指标得分仅为66.5分,在10个一级指标中排名倒数第一。

其包括3个二级指标,对于警察、检察官和法官三类人群,受访者对“警察远离腐败”的评价最为消极,仅得65分;其次是“法官远离腐败”(66.5分),“检察官远离腐败”得分最高(68.0分)。以上3项得分均没有达到70.0分。

“法律职业化”一级指标的得分为66.5分,虽然比2018年的65.6分有所提高,但在10个一级指标中仍然排名倒数第二(2017年和2018年两年连续倒数第一)。

在其3个二级指标中,“法律职业人员享有职业保障”得分最低(61.5分),虽比2018年的60.8分有所提升,但比2017年的65.2分仍降低不少。

我国法律职业化状况并不均衡。以律师队伍为例,截止到2019年底,我国执业律师人数已经达到47.3万人,但东中西部分布不均,2020年4月1日,广东诞生了第5万名律师,率先成为我国突破5万律师数量的省份。北京、江苏律师人数则超过3万人。但到今年7月,贵州省律师人数才超过1万人。

浙江跃升排名榜首

2019年,浙江以72.5分排在中国司法文明指数得分第一名,而在2018年,其排名仅仅是第18名。

报告显示,浙江在“民事司法程序”“行政司法程序”“司法公开”3个一级指标均排名全国第一;在“司法裁判受到信任与认同”“当事人享有获得救济的权利”“民事审判符合公正要求”“行政诉讼裁判得到有效执行”“司法过程依法公开”“裁判结果依法公开”6个二级指标中排名全国第一。

纵向来看,浙江在32个二级指标中,仅有“法律职业人员获得职业培训”一项的得分低于2018年,其余均同比提高,体现了较大的进步。

湖南以67.1分在各省份中排名垫底。其在“司法权力”“当事人诉讼权利”“司法腐败遏制”3个一级指标均排名垫底,一级指标中排名最高的也仅在第19名。湖南还在“司法裁判受到信任与认同”“当事人享有获得辩护、代理的权利”“警察远离腐败”“检察官远离腐败”“法官远离腐败”“法律职业人员遵守职业伦理道德”6个二级指标中排名垫底。

纵向来看,湖南在32个二级指标中,仅有“民事审判符合公正要求”“审查起诉公正”“公众接受现代刑罚理念的意识及程度”3项的得分高于2018年,另外“公众参与司法的意识及程度”两年得分相同。

较为出人意料的是上海的排名,此前,上海曾4次位列全国第一,但2019年的名次为全国第9。10个一级指标中,有6项排名位于全国第9及之后。

问卷调查体现公众满意度

近年来,法治建设得到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国际上和国内也存在多份法治评估指数。

“从得分的情况来看,我们和‘世界法治指数’做了一个比较。大家看‘世界法治指数’的中国司法得分,概括地说还有点虚低,2014年民事司法是0.41分,刑事司法是0.43分,满分是1分,换成满分制度就是41分、43分。到2017-2018年上述得分降低为33分、23分,这有点过低了。相比之下,中国司法文明指数这五年的评价基本上是在六七十分,就是合格,接近良好,向良好努力的过程,当然还是有一些差距。”张保生在2019年11月举行的法治与改革国际高端论坛(2019)上说。

“国内其他一些法治评估的得分又有点虚高,有的得分92分,甚至98分,有的法治评估还请我去做评委,我说你这个分太高了,连努力方向都迷失了。”他说。

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的评估方法是问卷调查,在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800份问卷,其中公众卷600份,专业卷200份(法官、检察官、警察各40份,律师80份)。2019年实际收回有效问卷24012份。

这个样本量接近“世界法治指数”,该指数在每个国家发放1000份调查问卷。

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的公众卷数据采集,在每个省份选择3个人口最多的城市,随机抽样600人。专业卷的发放兼顾了调查对象的分布特征,比如,每个省份在两个以上地区或城市发放问卷。

如何避免问卷调查时受到地方党政机关或领导干部的人为干扰?张保生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2019年公众卷的调查为中国政法大学的本科生利用暑假实地完成,调查期间不与当地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发生联系,并签署保密协议;专业卷的调查则为中国政法大学的教师及博士生实地完成,调查对象多为教师及博士生的同学,目前为止也没有发现来自地方领导干部的干扰。”

(编辑:月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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