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刘昶荣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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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昶荣)近日,由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联合印发的《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发布。《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昶荣)近日,由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联合印发的《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发布。《指南》规定了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在基本要求、组织管理、健康教育、食品安全、膳食营养保障、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运动保障、卫生环境建设等九个方面的内容。

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

  记者注意到,《指南》第六章膳食营养保障中明确要求,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

  《指南》还要求以班级为单位的健康教育课程开课率达到100%,每学期至少6学时。同时,学校需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健康教育教师,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学生餐每餐供应的食物要包括谷薯杂豆类、蔬菜水果类、水产畜禽蛋类、奶及大豆类等4类食物中的3类及以上。食物种类每天至少达到12种,每周至少25种。

  与此同时,《指南》要求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和家长陪餐制度。制定陪餐计划,明确陪餐人员和要求,做好陪餐记录。

  《指南》还在学生运动方面提出要求:学生每天在校需要进行至少1个小时符合要求的阳光体育运动,包括但不限于拉伸练习、平衡灵敏协调练习、心肺耐力练习、力量练习、脊柱健康练习和骨质增强型运动。学生需要掌握 1~2 项运动技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优良率小学需达到80%以上、初中需达到75%以上、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70%以上。

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

  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南》的制定是为了将促进营养与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其目的和意义在于:一、适应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要,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从食品安全、合理膳食、科学运动、口腔健康、视力保护和心理健康等多个维度提出规范化要求,以全面促进学生健康;二、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以中小学校为突破口,通过建设和推广,营造校园健康氛围,引导师生不断增强营养与健康意识;三是通过“营养与健康学校”这一窗口,搭建从学校到家庭再到社会的传递链,传播正确的健康知识和行为,加快全社会形成健康生活方式。

(编辑: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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