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出现花钱买刑等问题? 人大法工委回应

  来源:新华网佚名201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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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3月9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副主任许安标,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就“民法总则草案与人大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后,备受关注的民法总则草案8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作为民法典的开篇之作,民法总则涉及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3月9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副主任许安标,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就“民法总则草案与人大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权钱交易 | 如何防止出现花钱买刑

检察日报记者提问: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授权“两高”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试点中如何防止出现花钱买刑和权钱交易等问题?

王爱立:一是要遵循刑法和刑诉法的基本原则,要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二是要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三是要求完善诉讼权利的告知程序,严密防范并依法惩治滥用职权、徇情枉法行为。

在授权决定作出后,2016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的办法,在证据的证明标准、规范诉讼程序、加强监督制约以及加大对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的惩处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

立法工作 |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立法

北京青年报记者提问: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通过的多部法律有什么亮点?2017年将会审议和通过什么重要的法案?

许安标:去年新制定法律18件,修改法律27件,立法成绩很大。亮点也很多,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就严肃查处辽宁拉票贿选案作出决定、对香港基本法有关条款作出的解释,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在立法方面制定了网络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构建国家安全法律体系取得新的进展。立足于继承和弘扬中医药这一中华民族的瑰宝,还制定了中医药法。贯彻落实关于文化强国的战略,制定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电影产业促进法。大家知道我们文化领域的立法一直是一个短板,在去年一年,文化领域的立法取得了重要的进展。

还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制定了环境保护税法,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进展。修改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对外资企业法等4部法律进行打包修改,将自贸区试点的成果复制推广到全国。对节约能源法等6部法律、对对外贸易法等12部法律进行打包修改,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而且作出了相关改革试点的授权决定。

诉讼时效 | 由原来的2年延长为3年

法制日报记者提问张荣顺:民法总则草案的亮点?

张荣顺:第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比如强调家庭的监护责任,鼓励保护见义勇为行为等,背后同样贯穿着核心价值观。

第二,加强对民事权利的保护。强调财产权平等保护。对民事权利保护中的薄弱环节进行有针对性规定。增加对胎儿利益的保护规定,构建一套监护制度等。延长了诉讼时效,把原来的两年延长到三年,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扩大了民事主体的范围。民事主体第一类规定为自然人,而不以公民作为界定标准。

第四,体现了时代特征和一定的前瞻性。比如对个人信息数据和虚拟财产的规定,要提供民法上的保护。

民法典 | 力争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央视记者:民法典将于2020年出炉,现在各分编的起草工作是否已经开始了,总体的进程情况怎么样?在编纂的过程中有哪些难点?

张荣顺:实际上在2016年年终的时候我们已经全面启动了民法分编各编的起草工作、编纂工作,我们的目标还是在明年能够把各分编一次性地提交明年常委会审议。力争在2020年完成整个民法典的编纂工作。

在整个编纂过程中最大的、最困难的就是各方面的意见纷纭,而且各有道理,怎么去取得共识,这个难度是很大的。

港区代表 | 拥护宪法效忠国家是最基本要求

香港商业电台记者:我想请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草案建议港区人大代表的参选人必须要声明坚决拥护中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得接受外国的捐助。我想请教一下张副主任,为什么要增加这一条件,是鉴于什么样的情况下?为什么认为外国势力可以影响人大代表选举?第二个想问一下,如果人大代表有违反这些条件会被褫夺资格,请问会不会被随意界定是不拥护中国?比如如果在行政长官选举中没有中央支持的人选,会不会也会被这样界定?

张荣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们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代表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所提出这个问题本身就很有意思,我想在所有人看来,作为人大代表拥护宪法、效忠国家应该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没有什么为什么,它就是应当有的一个要求,我们能设想某一个国家它国会的议员、公职人员不拥护他们国家的宪法、不效忠他们国家?这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

如果有一些人确实有言行证明他不拥护宪法、不效忠国家,或者有其他不符合代表资格的情形,在选举过程中主席团有权把他从名单里拿下来,当选以后如果有这样的言行,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也可以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终止他的代表资格。这次是有一些这方面的规定,这也都是完善整个人大代表制度,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所必须的一些规定。

(编辑: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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